郑板桥家书中的教子启示
记者无奈,将镜头转向这一群看热闹的学生采访了起来,七嘴八舌的叙述中,终于将事实拼凑出来了:大人过分溺爱的结果,造成了孩子的适应不良,不知如何与人相处。目中无人,心里只有自己;不愿和同学轮流玩游乐器材,总是独占;大伙儿玩游戏时,不肯遵守公订规则,到时耍赖……久而久之,谁也不肯跟他玩。可是他却用拳头胁迫别人就范,许多同学告了老师,老师就时常训诫他,而今天他的妈妈就直接告到校长那儿了,可她又认为校长偏袒老师,于是……。
当弄明白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的那一刻,我为这一班的师生如释重负而庆幸,可也为那一对母子扼脕叹息而担忧。如果他们不改变这不正确的观念,不归正这种不合宜的行为,不管转到哪个学校,不出几天,仍然会纠纷四起。
……想着想着,昨晚读的郑板桥全集中,<潍县(山东省潍县)署中与舍弟墨(作者的堂弟、郑墨)第二书>这封家书中有这样一段话突然闪现:
余五十二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然爱之必以其道(用正确而适当的方法),虽嬉戏玩耍,务令忠厚悱恻(一定要老实忠厚、心胸悲悯),勿为刻急也(不可心浮气躁、待人苛刻)。……
我不在家,儿子便是你管束。要须长(增长)其忠厚之情,驱(去除)其残忍之性,不得以为犹子(侄儿)而姑纵惜也(姑息放纵)。家人儿女,总是天地间一般人,当一般爱惜,不可使吾儿凌虐他。凡鱼餐(煮熟的食物叫餐)果饼,宜均分散给,大家欢嬉跳跃。若吾儿坐食好物,令家人子远立而望(让其他家的孩子远远站立目睹),不得一沾唇齿(一口都没得吃);其父母见而怜之,无可如何,呼之使去,(他的父母虽然看见了很心疼,但也只能无可奈何的叫他们快快离去)岂非割心剜肉乎!(那不就是刻骨铭心的痛吗)
夫(此字为语助词)读书中举中进士作官,此是小事,ABC要明理,做个好人。可将此书读与郭嫂、饶嫂听,使二妇人知爱子之道在此(明理、做好人)不在彼(中举、中进士、作官)也。
想想,郑板桥那么老了才生了个儿子,那真是再宝贝不过了,可是古人却深知正确的教养之道,而非一味的骄纵溺爱。连盆鱼笼鸟他也不认同,指出那并非豢养之道。当然,这一份坦荡无私的爱,必来自他对整个宇宙人生的深切体认。
两相对照,让我感叹今昔的道德差距真有天渊之别。但愿那孩子在一次又一次的转学事件中,在一回一回碰得头破血流之后,可能会记取教训,改过迁善。也期望那位母亲,能在一桩一桩的纠纷里,在一遭一遭的挫折中,幡然醒悟,扭转错误的观念。谁都是人生父母养的,每个都是心头肉、掌中宝。凭什么你就要特殊?那后果当然就是遭到排斥、受到大家的抵制啦!
其实读读古书,与古人交友,意在亲炙其神理,否则,口耳相传就会失之偏颇。现在藉着这件事的发生,贤明的家长就有所依据、知所取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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