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感被剥夺的时候,
危险的移情作用就可能产生出来!
34岁男子张议仁狂恋陈姓女子,
曾对陈女强制性交、妨害自由,
均因陈女求情原谅获轻判,ABC次获缓刑,第二次被判刑1年。
服刑期间,陈女多次探视、致赠现金,
写信打气,劝说张男二人不适合,还称「希望一时恻隐之心,别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料去年一月,
张男假释出狱,
又疯狂拨打陈女电话、简讯达244通,
陈女回骂「死恋态,不要再传了」,张男竟二度强押陈女载至汽车旅馆性侵。
台中稿分院判决指出,
张男对陈女以怨报德行径恶劣,判9年6月。
-------------------------------
版主案:
这则新闻大概是说,
一个强暴犯ABC次强暴女生的时候,
因为女生的原谅而不需要被关(缓刑)
直到又再次犯行,才入狱服刑,没想到出狱后马上又再来...
大家可以複习一下之前的几篇文章如-
也许旁人会感觉匪夷所思,
但对于女生而言,这确实是很可能发生的"事实"
尤其在五感被剥夺的时候,危险的移情作用就可能产生出来。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看,
我们千万不要违反法律、成为强暴犯,
但偶尔让女生感觉到"危险",有时候也是被青睐的关键。
就好像电影中常常演出的桥段,越危险的男人,就越容易吸引到异性呢!
女生, 服刑, 症侯群, 求情, 分院, 移情, 德行, ABC次, 匪夷所思,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