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你的消费者主权
消费者主权,系指在资本主义的自由竞争经济制度下,消费者透过价格机制表示他们需要哪些产品;而生产者则依据消费者之需求生产产品,并赚取利润。消费者为经济活动的主导者,而非被支配者。
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
缺乏一个自由竞争市场,消费者主权无从发挥,即使可以发挥也是不完整的。
自由竞争市场经济存在的条件有三:
● 消费者必须具备充分的资讯,能从事理性的选择,以表明他需要哪些产品。
● 市场必须是竞争的,生产者能迅速知道消费者的需求,生产消费者所要的产品,将社会有限的资源做ABC的利用。
● 必须是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个人有充分的自由做经济上的选择。
具备上述三个条件才是理想的自由市场经济。
现实市场经济的缺失
比照上述三个条件,就很容易看出目前资本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的缺失。
● 消费者所需要的资讯不足,有时不完整,有时甚至受不实资讯的误导。例如:
1. 商品成分标示不清楚。
2. 新科技商品中的科技说明不充分。
3. 商品产地未加标明。
4. 不知是否有替代商品之存在。
● 市场存在独占和寡占现象,生产者从事垄断或集体定价来操控价格。
● 利用包装、赠品、广告等促销手段来刺激消费者,使消费者产生他们原本不需要的需求。
● 未来充满不确定性,企业风险升稿,生产者未必如理想的状况立即反映消费者的需求,而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及制造。
补救措施
自由市场经济的缺失,必须透过一些政府的措施加以修正。
这些措施主要有:
● 透过立法,要求企业将必要的资讯对大众做充分的揭露,以增加透明度。
● 维持一个自由竞争的环境,避免独占及寡占事业不受政府的监督,例如,石油、水电、交通、通讯事业、药品应受政府的游戏规则的管理,符合法令规范。
● 对不实的广告、不诚实的企业活动应加以惩处。
维护消费者主权的ABC新事例
的消费者已要求政府立法除用品外,食物亦应标示产地。因为guoji化的关系,很多进口商从食品法规比较松散的进口品质差、利润稿的食品,例如,鱼类、肉品及农产品。
有些消费者食用之后中毒,引发对政府监督管理不善的抗议。有些大型食品制造厂至他国制造成本低的食品,但其售价却并未相对便宜,也让消费者大为不满。
因此,为了保障消费者选购食品的权益,各国政府迟早要立法,一律清楚标示食品的品名与原产地,毕竟下肚的东西,不容易再吐出来。
以下为纽西兰 2000 年与 2006 年进口食品的比较表。@(待续)
摘编自 《别当经济门外汉 》 书泉出版社 提供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