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参保就业信息登记错误需要重新办理怎么操作
单位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后”后因信息录入错误等原因申请重新办理或者撤销此项业务的,如何办理?单位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后,因信息录入错误等原因申请重新办理或者撤销此项业务的,可填写《就业参保登记撤销申请》后至指定区就促中心或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录用外籍人员等情况的,如何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对于不属于“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办理范围内的人员,仍按原要求前往指定区就促中心和社保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单位无法通过线上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可以线下办理吗?单位无法通过线上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的,可携带加盖公章的《上海市单位招用劳动者就业参保登记表》至指定的就促或就社保窗口柜面办理。
哪些单位可以办理“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办理条件有哪些?“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的办理范围为本市所有企业(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民政福利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参照企业进行登记缴费的单位。办理条件为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的本市与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外省市户籍女性超过50周岁的,不属于办理范围),缴纳险种为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规定的所有险种(四险)。单位通过“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可办理哪些手续?为进一步优化本市营商环境,推动就业登记、社保登记深度融合,“企业员工就业参保登记”实现了就业登记和社保登记同时办理。
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哪些流程?1、制定企业年金方案。用人单位应当与职工一方通过集体协商制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2、备案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3、确定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用人单位确定企业年金基金受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受托管理合同。受托人选择账户管理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并签订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4、备案企业年金管理合同。用人单位选择建立企业年金单一计划的,受托人应将受托管理合同、账户管理合同、托管合同和投资管理合同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5、实施企业年金计划。用人单位依据企业年金方案和管理合同将筹集的资金缴交至确定的受托人投资运营,启动实施企业年金计划。本市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和对象是什么?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本市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包括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社会组织及其砖职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外人员等,均可按照《企业年金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自主建立企业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