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偏差儿童的辅导(十六)
主要候选人:
根据P-A-C 人格理论:一个人的人格应有三部分即是父母(parent)、成人(adult)、儿童(child)等。其中的父母代表教导概念,当儿童缺乏适当的教导时,其人格构造中就会欠缺“何者是、何者非”的行为准则(normlessness),他自然不知道积极表现良好的行为;对于不适当的行为,也不知改进。这种孩子容易出现在:
1、生活在“破碎的家庭、低社经地位、单亲家庭、父母低知识水平,父母缺乏管教技巧”的儿童。
2、前述过份被宠爱的儿童也会伴随此种儿童的行为。
主要的行为问题︰
1、主要的行为特征:生活杂乱无序是主要的行为特征,
2、表象行为是:(脱序的行为)
对自身的管理表现出:
(1)生活杂乱无章、指甲不剪、衣服脏乱、用品肮脏;身体有异味、个人卫生习惯不佳;
(2)书桌乱七八糟、抽屉有怪味、自己的东西乱丢;
(3)上课时到处乱晃、念书写字均不好好听从教师指导;自习时间在教室乱跑、骂粗话等。
对与他人的关系表现出:
(1)行为无序、随意拿别人的东西、乱拿别人的物品(笔或簿子)、乱丢与破坏东西、毁损或弄脏物品;
(2)常随意推、打其他小朋友或用利器伤人、骂脏话、向人吐口水;
(3)乱动老师的桌子、东西、把老师的电脑关掉;
(4)随意在教室走来走去、经常离开班级、不回教室;干扰上课、午休或开会。
处理对策:
(1)、老师取代父母的角色,重新教导学生所有生活常规。
(2)、教导儿童日常工作,然后进行责任移转。订定班级公约来约束该生先选择数项必须遵行的班规,以行为契约的方式规范之,并严格执行。
(3)、教导该生好的行为并立即增强。将该生将来可能的行为问题及未来可能的后果,告知父母,尤其是父亲,以寻求父母共同努力导正该生的行为。
(4)、与该生共同订定出教室常规。用代币制增强守规矩的行为。
(待续)@*
责任编辑: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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