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申报?-铭润企业内训_管理培训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申报?

发布时间: 2022-04-06 20:52      来源:拓展训练 http://www.tuozhanm.com        点击数: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申报? 进入软件点击左侧【综合所得申报】:1、【收入及减除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录入综合所得各项目的收入及减除项数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企业年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税款计算】:收入及减除中报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对填写的所有所得项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如何申报?
 
进入软件点击左侧【综合所得申报】:1、【收入及减除填写】:根据实际情况录入综合所得各项目的收入及减除项数据,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企业年金”、“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2、【税款计算】:收入及减除中报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对填写的所有所得项目进行税款计算;3、【附表填写】:如果在收入及减除中填写了减免税额、免税收入、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等,则需要填写相应附表;4、【申报表报送】:点击发送申报,将报表发送即可。
 
不满一个纳税年度,如何确认销售额是否符合转登记小规模的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因此,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来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条件。北京团建公司
 
其他个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按次纳税的,每次(日)销售额未超过500元的,免征增值税。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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