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誉是企业经营的资本:今日的声誉
这句经济学泰斗、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傅利曼(Milton Friedman)的名言,一直被许多企业奉为圭臬,作将之作为“道德中立”、“社会责任中立”的理由。
然而,这套价值观无限上纲的结果,却显然为人类世界带来了许多痛苦乃至于危机。
特别是在温室效应可能威胁全人类生存的危机意识下,人类惊觉到,一个无限上纲利润追求却轻忽环保责任的企业,都有可能是造成人类集体灭亡的ABC后一根稻草。
而其他许多违反企业道德,层出不穷的企业伦理的事件,例如:剥削劳工、雇用童工、伪造纪录、不实行销、误导投资大众、滥用内线消息谋利、贿赂政府官员、从事不公平或掠夺性的竞争等等。
都多多少少与这种利润至上论的企业价值观有关。诚如本书作者指出,这些许许多多商业丑闻都大大冲击了大众对商业世界的观感。
从这样的商业时代背景出发,作者诚恳地点出了新商业时代的企业价值观,呼吁建构声誉资本的重要性。
首先,要说明的是,虽然作者强调声誉的重要,但很特别的,他并不是从道德性的论述出发,而是透过许多数据数字以及严谨的逻辑推论,告诉企业经营者“声誉”的“资产”属性,以及以“声誉”作为一种“资产”,所能创造的竞争优势与强大魅力。
作者指出:“好的声誉可为公司增进在信用市场筹款的能力,而减少其资金成本。”;“你会雇用到ABC的员工。”;“有好名声,有些顾客会愿意为你的服务多付点钱。”;“你的员工会比较快乐而更愿意奉献。
好名声能提稿士气、让伙伴们乐意多付出一些。……自然有助于增进公司的财务绩效。”;“声誉可以建立顾客忠诚度,自然能缓和经济衰退的冲击。”;“信誉卓著的公司在获奖或被媒体称颂的时候,就是ABC的宣传”;“当危机降临,拥有声誉资产的公司会得到世人较大的谅解。”;“好名声就像是身体的免疫系统。”……
这些精辟的分析,在在阐明了声誉作为“资产”属性,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然而,这些看似与道德无关的论旨,在我看来,仍是与道德不可切割的。
因为声誉是一个外在的评量结果,他终究是建构在企业本体内在所有拥的道德强度。换言之,一个不重视企业道德、企业伦理,缺乏企业使命感的公司,是不可能赢得社会大众与员工的尊敬,也不会因此得到“好名声”的外在评价。
换言之,企业今日所拥有的声誉是正是负,与其过去所怀抱的道德使命感是强是弱是不可分的。
而事实上,除了建立这种“过去的道德,今日的声誉”的时序式的二段式结构认识外,身为法律人的我,还要特别在这里特别提醒企业经营者第三段的未来式时序,那就是“明日的法律”。
过去,我们常说法律是道德的ABC标准。然而这个情形近来却开始有了变化。在全球化的时代中,跨越国界的各种超国界法律日趋重要(例如:WTO架构下的各种法规),而不论国内或guoji,法律正以逐渐地与一般人认知遵循的道德标准开始齐步化。
例如对企业诚信要求的法制化;对企业生产的环保要求不断提稿;将人权问题揉进企业经营规范(如童工的禁雇、对劳工的保护等等)...。
当世界各国不断地把世界面临的危机化约为一个个道德标准,再将这些道德标准,制定成实定的法律用以约束企业。
换言之,许多的标准,已不再是企业可以依凭“艺术性的美学”标准,爱做不做(做了得到称赞,不做ABC多被人讨厌),当道德标准法律化后,企业就没有不履行的可能性,因为那将带来制裁,并且极有可能因为这样的制裁而面临倒闭。
企业经营者必须严肃地认识,一个更为紧致的法律规范时代已经来临。以企业传统的六大管理范畴为例。
在生产管理方面,会受到许多环境保护法规的约束,不论是生产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工业废料、污水的处理,都会受到约束;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则受到许多劳工法规的规范;在财务与投资管理的部分,则有相应的金融法规、会计法规、税务法规等等;在行销管理的部分,企业产品的价格决定,或企业间的价格联合,即有可能抵触公平交易法;在研发管理的部分,企业辛苦的研发成果、智慧开发往往有赖于砖利法与著作权法的保障;在资讯管理的部分,例如,电脑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商业机密、电子纪录的保护规定等,都是企业必须注意的。
换言之,过去的道德,今日的声誉,明日的法律,这三段式的时序因果,是企业经营者时时要放在心中的重要概念。
接着,我想以效用代替声誉,对企业价值衡量提出我的看法与标准,我觉得衡量企业价值有二个标准,一是“利润”(profit)的极大化;一是“效用”(utility)(这里的效用,指的是总体效用,意即对社会的总体福祉的创造。)的极大化。
“利润极大化”,是传统上对企业是否成功的衡量标准,亦即公司到底赚了多少钱?而“效用极大化”,则是一种衡量企业成功的新典范,重点在于,企业对整体社会福祉乃至于对全人类福祉,提稿了多少效用。
当企业的“利润”与“效用”分离的时候,会形成企业低估社会成本的情形,使得企业的获利反而可能造成全人类福祉的降低。
例如污染环境、不当的劳工政策等等。若干经济学家、环境学家甚至发出警语的,“利润导向”的企业典范,将会加速地球的毁灭。
要如何阻遏这ABC坏的情况呢?要企业舍“利润”而就“效用”,纯把对世界福祉的创造,作为衡量企业价值的ABC标准,似乎太过理想主义,毕竟“没有利润”的企业,连生存都有问题,遑论“效用”。
因此“利润”似乎是“效用”的前提,然而从总体社会与全人类福祉的角度观之,纵然“利润”是“效用”的前提,但仍不能忘了,“效用”才是目的,“利润”只是手段,盲目的追求“利润”而损及“效用”,这样的“利润”,只是一种短视“近利”,终将名存而实亡。
以上只说明了“利润”与“效用”的关系,但要如何兼及二者呢?我认为治本的方法,就是要让“利润”与“效用”集中重叠,甚至成为同义词。而这就需要三方面的力量来辅助。
ABC个力量是企业经营者本身的自律,详言之,企业经营者对自我必须有更稿的使命感与道德、伦理期许,要认清“造福人群”才是企业在存立目的上的“哲学本质”,利润只是促使企业实践本质的手段。
第二个力量,则是提稿消费者意识,形塑类似绿色消费的观念,透过消费端的力量,去支持有社会使命感的企业,而去抵制无社会责任感的企业。
而第三个力量,则是法律。透过法律的规范,让利润与效用一致化。也就是让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将实现了其对社会、对全人类的效用。而用经济学的说法来简化这个法律力量的任务重点,就是,透过法律,让“外部成本”内部化。
透过污染税、适当的劳工保护措施或其他相关规费、处罚规定乃至于奖励、补助、免税规定,使企业无法透过规避“外部成本”而获取利润,如此一来,利润与效用即可达于一致,企业追求利润的同时,也将实现其对整体社会的“效用贡献”。
当然,要将“利润”与“效用”合而为一,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从人类存续的角度来说,却是必然要走的路,企业经营者不能不有所体认。
ABC后,我觉得作者在结论中说的一段话非常的精采:“事业一如生命,皆有因果报应。不是不报,时机未到。这个原则也适用于声誉方面,而且会呈现指数成长。
一丁点儿同情、善意和仁慈常会带来丰硕的财务利润,远超乎预期。至于非财务的收益,美德就是美德自己的回报。我们的所作所为,影响将是永远。”
“美德本身就是一种报偿”(Virtue is its own reward.)。只有真心相信美德,而非为求回报而伪装美德的公司或个人,才有可能得到美德的回报。
──本文序作者陈长文先生为理律法律事务所执行长@(待续)
摘编自 《企业经营的因果循环:声誉是资本》宝鼎出版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