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被当众脱裤 虾米?不算性骚扰!
暑期打工好开心,遇到性骚扰就步步惊心。新北市日前就有某铁板烧店长因经常「顺手滑过」女工读生的臀部,还刚好被监视画面拍下,有图有真相、新北地检署依违反性骚扰防治法将店长起诉。好吧!这样的处置真是大快人心,但是同样在场、更被「当众脱裤」的男工读生,就得不到检方的正视,直接不起诉啦!
奇怪咧!摸屁股有事,脱人家裤子就没事!
事件是这样的,蔡姓店长趁打烊、女工读生弯腰扫地清理时上下其手,偷摸臀部与大腿、以其下体碰触,她不堪骚扰而离职,检方受报起诉店长。但是事件说到这边还没完,原来蔡男也常在「男工读生」工作时「恶作剧」拉下他的裤子至膝盖处,当下糗到爆!
但是,检方认为蔡男行为与性骚扰防治法构成要件不符,此部分「不起诉」。
哇哩!如果今天换成是「女工读生」被当众脱裤事情可就「大条」啦!检方也要以蔡男行为与性骚扰防治法构成要件不符所以「不起诉」吗?被性骚扰之后还得不到公平判决,真是二次伤害。性别歧视的问题依然普遍存在啊!
饿虎编按:小编刚进社会时也曾经被前辈大姊用手在背上胡乱磨蹭吃豆腐〈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不过出手的人是「女生」、小编当时还是小菜鸟也不敢声张,回想起来真是呕气,当时应该直接喝止对方,端正职场风气的啊啊啊啊啊!
请问:遭遇性骚扰,你是大声说出来,还是息事宁人好纵容?